1、申请入院的老人必须有我院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有:
(1)血糖
(2)血脂
(3)脑CT
(4)功能
(5)心电图
(6)骨密度
(7)胸透或胸片
(8)血尿常规检查
(9)肝功能HBSAG(乙肝表面抗原),如阳性再做二对半
2、按要求带齐所需资料,如实告诉病历。监护人有责任如实介绍老人情况,如有隐瞒,所发生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3、体检合格者可以办正式入住手续,入住者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房屋,在确定具体入住的房犀后与本院签订《入住协议书》及其附件。家属按约定的入院日期和时间陪同老人入院。
4、本院为入住者提供房间内必备的家县用品,入住者可以从本院提供的备洗生活用品清单中洗择自己所需的生活用品入住者也可自行热带所需的生活用品,但应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因入住者未经本院同意私带入的生活用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全部责任
5、入住时,本院、入住者、送养人三方应当共同确认入住房间内的各项设备和用具与《设备用具清单》 配置内容是否相符,设备用具的情况是否齐全完好,并共同签字确认。
6、入住者不得擅自携带任何种类的电器入住本院,如确实需要应向院方提出申请并说明其所携带的电器种类,在经本院同意后方可带入,使用该电器产生的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未经院方同意,因入住者擅自带入的电器出现的问题和意外,由入住者及其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7、入住期间,入住者应当遵守公寓守则,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房间整洁,在离开房间时要关好门窗,注意安全
8、入住者在院期间应当道守本院的各项规章条例,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如多次违反规章制度,刁难工作人员,寻鲜闹事的,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视为违反合同处理,本院有权强行要求其退院
9、入住者的特殊要求(如饮食、美发、美容、通讯等)所产生的费用,除本院明确规定免费的外其余均由入住者自行承担。
10、入住人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首饰等)应自行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入住人或其监护人自行承担,必要时可以交由公寓的管理人员进行保营.
11、养老院内原则上不允许入住人私自带养猫、狗、小鸟等各种宠物,其他如金鱼等宠物须在院方和合住邻居同意的前提下方能带入。
12、入住期间,若入住者或其家属为其请假回家的,在离院前应当在管理员处对离院时间、去向以及同行者等信息进行登记,在办理相关的手续后领取出门条方能
离院:未取得出门条者不得擅自外出、外宿
13、入住者若想提前结束如老人请假回家后想出院,必须及时通知院方,出院时间按通知院方时间结算:办理结束住宿手续时,需要携带入住拥金凭证
14、老人入院后,观察期为30天,不适合者劝其离院
15、本入住须知归本院解释和修订。